參加國內相親聯誼的婚友社找不到對象還索賠被判敗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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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手陳小春《神啊救救我》膾炙人口歌曲,唱出了單身狗無奈心情!北市男子阿強(化名)為了想終結單身,參加美好關係生活諮詢公司所舉辦的聯誼活動,在服務紅娘慫恿下購買會員,阿強欣喜若狂陸續與3、40名女子相親後,都以失敗告終,因此他憤而提告,認婚友社應返還會員費7萬元及相親場地1萬1700元,日前判決出爐。

阿強主張從2019年間參加過一次該公司舉辦的聯誼活動,經業務紅娘慫恿購買會員,同年10月24日加入會員,前後支出會員費各3萬5000元,且在會籍內擁無期間限制、不限次數,進行自己所列出對象條件進行相親,豈料,該公司卻不斷媒合與他條件悖離的要求。

參加國內相親聯誼的婚友社找不到對象還索賠被判敗訴

他向服務紅娘反應後,對方反應卻是鼓吹加價提高排約女性會員素質水準,期間不斷相親共39次,聯誼公司始終未媒合適合對象,因此阿強認為該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,再者,該公司均知他與約會對象紀錄,不可能剛好每次都這樣,因此請求返還會員費7萬元外,尚須退還39次相親場地費(每次300元)共1萬1700元,聯誼公司應給付8萬1700元。

聯誼公司抗辯說,阿強加入被告會員後,有安排3、40個對象讓他認識,紅娘是安排阿強與對象認識,僅是媒介平台,每次約會地點都是在同一地方,每次會面時間是1小時,且安排30幾位對象,每人也需3000元服務費,已經超出7萬元。

法官聽完雙方說法後,認為阿強主張聯誼社未媒合符合他要求條件女性,因此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會員費7萬元及39次場地費1萬1700元,然而約會交往對象是否適合,涉及約會對象彼此間主觀喜好與意願,婚友社依約安排約會對象,也有可能因不合阿強意願或是其他原因無法繼續交往,因此難認婚友社有債務不履行情事,況且婚友社確實有為阿強安排約會次數達39次。

因此,法官難認婚友社有不履約情事,至於阿強雖質疑婚友社均知阿強與約會對象的紀錄,不可能剛好每次都這樣,認婚友社安排假對象虛應契約履行,有詐欺情事,但阿強未舉證,因此難認是詐欺,故駁回請求,訴訟費用1000元由阿強負擔。

其實,想要在以舉辦國內相親聯誼的婚友社中,去找到自己滿意的對象,甚至步入婚姻,本來就很困難;畢竟,這類婚友社,他們的獲利來源,就是排約、相親聯誼交友,當然不會希望你太早找到適合的對象;因此,就算婚友社沒有詐騙,也很難在婚友社找到適合的對象!也就是不肖婚友社詐騙你的錢;大多數婚友社欺騙你的感情與時間!

反而,去參加一些大陸新娘仲介或越南新娘仲介的境外相親,這類型的仲介業者,他們是在你能真正娶到大陸新娘越南新娘時,才能獲得利益,所以也大多能順利娶到;但是,能不能娶到真的適合的,那就要靠仲介業者的能力,以及參與境外相親的單身男性能不能冷靜依自己條件來客觀選擇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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