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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,來讓自己有個伴侶,已經是很多單身男性的熱門選擇。
而到大陸相親,順利找到滿意的對象,也圓滿在大陸辦好結婚登記相關手續之後;所娶的大陸新娘並不能跟著回來台灣,還要向移民署申請,拿到以團聚為由的入台證,才可以來到台灣共同生活。
所以,小編也來簡單說明一下,申申請辦理大陸新娘入台證來台灣的流程:
首先,當然要在大陸辦好結婚手續,領到結婚證,並把結婚證帶到涉外公證處,辦理結婚好公證書,並有將結婚證和結婚公證書帶回台灣;然後.....
一、先與海基會確認結婚公證書副本已抵台(大陸結婚後辦理好公證書,約20到30天結婚公證書副本可到台灣海基會)
二、帶著結婚公證書正本、身分証到海基會做驗証
三、帶著經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正本與影本、身分証、結婚證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,填表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;
填表請注意:
1、請先詢問女方父母的出生年月日、職業、電話(申請表重有此欄目需要填)
2、申請表中的,申請人,要填你老婆,你只是代申請人與保證人
3、申請單中,請勾選接受簡訊通知;否則,移民署都會用信件通知,容易沒收到
四、移民署收件後,會開一張清單,請你要準備的東西;一般就是工作證明、收入證明(薪資但或扣繳憑單)、聯徵中心信用調查報告、大陸相親結婚的相關照片
五、移民署專勤隊,會通知你,要請你把那些事證,送到專勤隊,或他們會直接到你府上訪查與收件
六、約1到3個月後,專勤隊會再通知你,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進行面談
七、面談通過後,約二星期收到入台證
八、收到入台證後,請快遞給你老婆,辦理大陸那邊手續(主要是辦理大陸居民來台通行證與無刑事記錄公證書)
九、然後,大陸新娘就可以訂購機票來台灣了!
本文來源:大陸新娘 Match13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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